基本信息
事项名称 |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|
事项类型 | 公共服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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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短语 | 就业政策咨询 |
日常用语 | 就业政策咨询 |
法定办结时限 | 1 ( 工作日 ) |
承诺办结时限 | 1 ( 工作日 ) |
实施主体 | 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| 实施主体性质 | 法定机关 |
办件类型 | 即办件 |
办理形式 | 网上办理,窗口办理 |
到办事现场次数 | 0 |
数量限制 | 无 |
必须现场办理原因 | 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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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| 是 |
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| 是 |
在线预约地址 | 点击预约 | ||
是否网办 | 是 |
网上办理深度 | 全程网办(IV级) |
网办地址 | 点击访问 |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| 是 |
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| 是 |
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| 否 |
委托部门 | 无 |
是否告知承诺制 | 否 |
跨域通办
通办类型 |
通办区域 |
通办形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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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省跨市通办 | 查看区域 | 一网通办 |
全市跨区通办 | 查看区域 | 一网通办 |
跨省通办 | 全国 | 一网通办 |
审批信息
行使层级 | 县级 |
权力来源 | 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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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批服务形式 | 网上办,就近办,一次办 |
业务系统 | 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 http://gz12345.gz.gov.cn/ |
联办机构 | 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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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状态 | 使用中 |
事项版本 | 9 |
审批结果
序号 |
名称 |
类型 |
模板 |
样例 |
关联状态 |
1 | 无 | 无 | 无 | 无 | 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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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码代码
基本编码 | 002014101001 | 实施主体编码 | 1144010600750851XC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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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编码 | 1144010600750851XC4002014101001 | 业务办理项编码 | 无 |
特别程序
类型 |
总时限 |
总时限说明 |
特别程序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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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 | 无 | 无 | 无 |
中介服务
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|
中介服务事项编码 |
详情 |
设定依据 |
---|---|---|---|
无 | 无 | 无 | 无 |
其他信息
乡镇街道名称 | 无 |
乡镇街道代码 | 无 |
---|---|---|---|
村镇社区名称 | 无 |
村镇社区代码 | 无 |
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| 是 |
移动端办理地址 | |
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| 是 |
计算机端在线办理地址 | |
计划生效日期 | 无 | 计划取消日期 | 无 |
受理标准
受理范围
服务对象 | 自然人,企业法人,事业法人,社会组织法人,非法人企业,其他组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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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| 就业创业,高校毕业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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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向自然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| 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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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| 人力资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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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| 无 |
受理条件
就业政策法规咨询
申请材料
中介服务
材料名称 |
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|
中介服务事项编码 |
详情 |
设定依据 |
---|---|---|---|---|
无 | 无 | 无 | 无 | 无 |
咨询监督
咨询方式
-
咨询电话:
020-37690372
-
咨询地址:
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A区422-428号就业业务窗口
监督投诉方式
-
投诉电话:
020-12345
窗口办理
广州市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就业业务窗口
办理地点: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A区424-426号就业业务窗口
办公电话:020-37690372
办公时间:周一到周五:上午9:00-12:00 下午13:00-17: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
位置指引:天河软件园管委会-公交车站 途经公交车:355路、497路、494a路;494路;581路;774路;776路;901a路;902路;903路;b26路;b4路;
收费项目信息
不收费
设立依据1 | 法律法规名称 | 《广东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〉办法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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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文号 | 2009年 | |
条款号 | 第三十五条 | |
颁布机关 |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 | |
实施日期 | 2010-01-01 | |
条款内容 |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,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,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:(三)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|
|
设立依据2 | 法律法规名称 |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|
依据文号 | (2007年11月5日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公布;根据2014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<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>的决定》修订) | |
条款号 | 第二十五条 | |
颁布机关 |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| |
实施日期 | 2008-01-01 | |
条款内容 | 第二十五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: (一)就业政策法规咨询; |
|
设立依据3 | 法律法规名称 | 广东省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》办法 |
依据文号 | 2009年11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| |
条款号 | 第二十七条 | |
颁布机关 |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| |
实施日期 | 2010-01-01 | |
条款内容 | 第二十七条 |
无
法律救济
行政复议
部门: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210号天河区司法局一楼法律服务大厅4号窗口;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3号
电话: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:020-38748355;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:020-83359656
网址:http://www.thnet.gov.cn/xzfyzl/xzfybszn/
行政诉讼
部门:广州铁路运输法院
地址: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68号
电话:020-37890836
网址:http://www.gtyy.gov.cn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