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事项名称 |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查询 |
事项类型 | 公共服务 |
---|---|---|---|
事项名称短语 | 无 |
日常用语 | 无 |
法定办结时限 | 1 ( 工作日 ) |
承诺办结时限 | 1 ( 工作日 ) |
实施主体 | 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| 实施主体性质 | 法定机关 |
办件类型 | 即办件 |
办理形式 | 窗口办理,快递申请 |
到办事现场次数 | 0 |
数量限制 | 无 |
必须现场办理原因 | 无 |
||
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| 否 |
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| 否 |
在线预约地址 | 无 | ||
是否网办 | 否 |
网上办理深度 | 信息发布(I级) |
网办地址 | 无 |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| 是 |
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| 否 |
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| 否 |
委托部门 | 无 |
是否告知承诺制 | 否 |
跨域通办
通办类型 |
通办区域 |
通办形式 |
---|---|---|
跨省通办 | 全国 | 一网通办 |
审批信息
行使层级 | 省级 |
权力来源 | 无 |
---|---|---|---|
审批服务形式 | 以上都不是 |
业务系统 | 无 |
联办机构 | 无 |
||
事项状态 | 使用中 |
事项版本 | 3 |
审批结果
序号 |
名称 |
类型 |
模板 |
样例 |
关联状态 |
1 | 无 | 无 | 无 | 无 | 无 |
---|
编码代码
基本编码 | 442105011000 | 实施主体编码 | 114400007251072272 |
---|---|---|---|
实施编码 | 1144000072510722722442105011000 | 业务办理项编码 | 无 |
特别程序
类型 |
总时限 |
总时限说明 |
特别程序说明 |
---|---|---|---|
无 | 无 | 无 | 无 |
中介服务
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|
中介服务事项编码 |
详情 |
设定依据 |
---|---|---|---|
无 | 无 | 无 | 无 |
其他信息
乡镇街道名称 | 无 |
乡镇街道代码 | 无 |
---|---|---|---|
村镇社区名称 | 无 |
村镇社区代码 | 无 |
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| 否 |
移动端办理地址 |
无 |
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| 否 |
计算机端在线办理地址 |
无 |
计划生效日期 | 无 | 计划取消日期 | 无 |
受理标准
受理范围
服务对象 | 自然人,企业法人,事业法人,社会组织法人,其他组织 |
||
---|---|---|---|
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| 民族宗教 |
||
面向自然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| 无 |
||
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| 民族宗教 |
||
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| 无 |
受理条件
无
申请材料
中介服务
材料名称 |
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|
中介服务事项编码 |
详情 |
设定依据 |
---|---|---|---|---|
无 | 无 | 无 | 无 | 无 |
咨询监督
咨询方式
-
咨询电话:
020-83198451
监督投诉方式
-
投诉电话:
无
窗口办理
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窗口
办理地点:广州市越秀区米市路58号大院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913室
办公电话:020-83198451
办公时间:法定工作日 上午 8:30-12:00 下午 14:00-17:00
位置指引:1.乘坐公交车56路到光塔路总站下车,步行10米到米市路58号大院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.乘坐公交车到达解放中路-公交车站,步行500米到米市路58号大院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。(5路, 29路, 64路, 191路, 209路, 243路空调, 244短线, 244路, 250路, 273路, 519路, 527路机电技师学院班车, 高峰快线39路, 广281路, 广夜67路, 夜20路) 3.乘地铁到公园前站,步行约800米到米市路58号大院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
收费项目信息
不收费
设立依据1 | 法律法规名称 | 宗教事务条例(2017修订)(此文非主动公开) |
---|---|---|
依据文号 | 国务院令第686号 | |
条款号 | 第二十二条 | |
颁布机关 | 国务院 | |
实施日期 | 无 | |
条款内容 | 第二十二条 宗教活动场所经批准筹备并建设完工后,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申请登记。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该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组织、规章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审核,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,发给《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》。 |
|
设立依据2 | 法律法规名称 |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(2019修订) |
依据文号 | 国务院令第711号 | |
条款号 | 第一条 | |
颁布机关 | 国务院 | |
实施日期 | 2019-05-15 | |
条款内容 | 为了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,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,建设法治政府,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、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,制定本条例。 |
|
设立依据3 | 法律法规名称 |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(2019年修订) |
依据文号 |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| |
条款号 | 第二十七条 | |
颁布机关 | 国务院 | |
实施日期 | 2019-05-15 | |
条款内容 |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、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(含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、内设机构)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。 |
实施依据1 | 法律法规名称 | 宗教事务条例(2017修订)(此文非主动公开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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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文号 | 国务院令第686号 | |
条款号 | 第二十二条 | |
颁布机关 | 国务院 | |
实施日期 | 无 | |
条款内容 | 第二十二条 宗教活动场所经批准筹备并建设完工后,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申请登记。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该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组织、规章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审核,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,发给《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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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依据2 | 法律法规名称 |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(2019修订) |
依据文号 | 国务院令第711号 | |
条款号 | 第一条 | |
颁布机关 | 国务院 | |
实施日期 | 2019-05-15 | |
条款内容 | 为了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,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,建设法治政府,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、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,制定本条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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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依据3 | 法律法规名称 |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(2019年修订) |
依据文号 |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| |
条款号 | 第二十七条 | |
颁布机关 | 国务院 | |
实施日期 | 2019-05-15 | |
条款内容 |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、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(含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、内设机构)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。 |
法律救济
行政复议
部门:无
地址:无
电话:无
网址:无
行政诉讼
部门:无
地址:无
电话:无
网址:无